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因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需要,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女性、男性各12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gdzp.wit.edu.cn)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需在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职业资格证书(如心理咨询等级资格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⑤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⑥各类荣誉证书;⑦中共党员身份、学生干部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⑧登记照(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硕士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2.取得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相应硕士或者博士学位,同时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不包括专升本)。研究生阶段培养单位为国(境)内高等学校的,应毕业于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湖北省公布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硕士培养单位为境外高校的,应毕业于国(境)外知名高校(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最新排名前300位的高校。
3.资格初审。召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资格审查工作会议,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通过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wit.edu.cn)公布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①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武汉工程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人才招聘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④职业资格证书;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⑥毕业于国(境)外高校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⑦各类荣誉证书;⑧中共党员身份、学生干部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⑨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其中①⑤⑧⑨需提供原件,②③④⑥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的情况。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分开进行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为准。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以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若面试人数不足1:3,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组织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在校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考生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报到等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工程大学另行通知,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在应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提请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页(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页(http://www.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
1.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处张老师,电话:027-87992189。
2.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王老师、杨老师,电话:027-87905332。
监督举报电话:
武汉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曾老师,电话:027-87195662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