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4个,总数58人。
岗位代码01:开发区37人;
岗位代码02:城中街道12人;
岗位代码03:四里棚街道3人;
岗位代码04:东马坊街道6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已取得学历证书;
(五)同等情况下,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到应城市民政局101室报名(联系电话:0712-3234696),并提交应聘申请。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与资格初审材料如下(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1.《应城市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40%记入综合成绩。笔试内容包括: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主要考核应聘者掌握基本知识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并按拟招聘人数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成绩并列的,同序排列。笔试成绩届时在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时,在同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成绩顺次递补。
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评组由7名评委组成。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匹配性,以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拟招聘人数,以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排名前者优先。
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综合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如入围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取消资格;出现空缺的,在综合成绩中顺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纳入考核,考核由专班办公室组织,街道(开发区)具体实施。主要采取与本人见面座谈、听取单位(居住地社区)意见等形式和核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考核结束后,街道(开发区)形成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者在综合成绩中顺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应城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相关程序由聘用街道(开发区)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任)。
四、岗位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应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参照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的1.0倍,对照4岗18级测算工资标准和确定岗位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集体缴费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参照街道(开发区)干部标准定期组织体检,落实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制度。符合条件的应接纳为工会会员,加入本社区工会组织,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在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该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应城市人社局、应城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2-3234696。
附件:应城市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