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湖北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检察官助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湖北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检察官助理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14230204002000001、14230204002000002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共104名,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厦大门口(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附1号,省检察院东侧)。
三、体检时间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参加体检的考生集合时间为早上7:10。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1寸免冠彩照1张。携带资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2.体检前3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保持充足睡眠。
3.体检前日晚8时后禁食,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以利于空腹抽血及作特殊检查。
4.体检时着装要宽松,不宜穿带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
5.体检当日,女性考生有怀孕、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或医务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准备体检费50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遵守医院工作秩序,服从体检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在医院吵闹、喧哗。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8.坚决禁止体检舞弊行为。考生不得提前打听、联系体检机构,如出现影响体检结果公正行为的,将视为违纪处理。考生不得请他人替检,不得由家长、朋友陪同体检,不得对外泄露体检医院信息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参加体检人员集合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早晨7:10时,在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厦大门口(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6号附1号,省检察院东侧)报到集合,规定时间不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请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10、所有体检考生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11、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湖北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检察官助理体检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