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依照《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交通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汉警快骑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工资待遇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并自愿从事交通管理工作。
(二)岗位条件
1、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双眼裸视视力4.8(含)以上;
3、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
4、无精神病史,能适用军事化管理,具有履行汉警快骑工作职责的能力;
5、年龄:20至30周岁,净身高175cm至185cm;
6、在同等条件下,持有准驾车型为D或E机动车驾驶证的、复退军人,警、体校毕业生优先,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①涉嫌犯罪或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②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③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⑤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读学生、已经报考驾照正在学习的或者驾照在实习期以内的;
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包食宿,月薪5600元左右,包含基本(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伙食费、法定节假日福利、“五险一金”等。
聘用人员统一配发制服和必要的骑行装备,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休假时长。
二、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审、体检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休息日除外)止。
报名收取资料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流程:门岗处领号报名——测视力及身高——审核资料
(二)报名方式及初审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江汉区交通大队(发展大道238号)。
现场审核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大专及大专以上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④近期2寸白底登记照片1张;
⑤有驾驶证者需提供原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材料。
以上证件除简历外,持原件审核,收复印件一份。
(三)笔试、面试
初审通过人员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按疫情期间防控要求单独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到达,未到达者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不可替代。
(四)体能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参照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达标标准》进行测评,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4项任选3项考核。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根据招聘单位与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疫情期间,需提供健康码或者7日以内核酸检测报告。
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培训
通过招聘程序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初步确定聘用,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使用方式,通知报到后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到江汉区交通大队从事汉警快骑警务辅警工作。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考试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27-85394242(工作日9时至11时30分,15时至17时),联系人:蒋警官。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