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有哪些?由于目前2021年湖北省考公告暂未发布,历年湖北省考基本报考条件几乎一样,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根据2020年湖北省考报考指南整理了下方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一)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三)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八)现役军人;
(九)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例如,考生小张有上述关系的亲属为大悟县公安局及所属所队的在职公务员,则小张不能报考大悟县公安局及所属所队的职位;
(十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款项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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