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大力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现状,为党政干部人才队伍储备源头活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拟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50名,各类别引进数量见附件1(《2020年宜城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需求信息明细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优先择优录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学历学位,或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
4.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为综合管理类、经济金融类、法学类、城建规划类、信息技术类、农业水利类、中文新闻及政治类。具体根据人才需求计划表确定(见附件1)。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现役军人;我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1.本次引进的人才聘用后即解决非参公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先统一安排到宜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执行工资待遇,由市委根据专业需求统筹安排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学习锻炼,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实表现情况,调入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并按规定落实相应待遇。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2年,试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工资(比照正式人员落实工资待遇);
2.由市财政资助一定数额的安置费,其中:本科生8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20万元,分5年逐年发放;
3.统一提供人才公寓,免费使用5年,作为过渡性用房。对于自行解决住房的,5年内由市财政给予住房补助,具体标准为:本科生每年补助5000元、硕士每年补助8000元、博士每年补助1.2万元;
4.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采取调动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条件和意愿,帮助推荐就业。子女入学、落户分别由教育、公安等部门优先予以解决;
5.本次引进的人才在宜工作期间,由市“四大家”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联系,负责关心其工作、生活和个人成长。对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襄阳市人事考试网、宜城市人民政府网、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及宜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本次专项引才实行网上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在2020年11月13日8:30至22日18:00期间,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ycswrcb@126.com,逾时邮箱关闭。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类别,如实准确提供有关资料。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将①《2020年宜城市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签名版);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目前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等资料扫描后和⑥《2020年宜城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汇总表》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审核。其中①—⑤项必须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整体彩色PDF格式文件,①—⑤PDF格式文件和⑥Excel文件打包压缩后后统一命名为“XX.XXX(报考序号及专业类别)+XXX(姓名)+宜城市2020年事业单位引才资格审查”。为便于统计,不按文件命名规则要求报送或缺少报名资料的,一律视为无效。通过一个类别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类别。不得向邮箱内发送其它资料。资格审查专业参考《湖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鄂组办〔2020〕1号)确定。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到本人。
(四)资格复审。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12月4日(8:30至18:00)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①—⑤项)到宜城市委党校教学楼4楼(宜城市情侣路26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由引才办组织实施,并请市纪委监委派专人监督。面试定于12月5日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试题委托异地人事考试机构命制,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由异地人事考试机构选派。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各专业类别形成差额、形成竞争即可开考,达不到的适当核减引进岗位。面试开考时因考生弃考、缺考等原因,导致参考人数少于应引进人数的,允许其面试。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参加面试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聘用。其他环节参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考察。根据引进专业类别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进入考察,未达到该比例的全部进入考察,博士研究生进入考察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如考察对象中途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排名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七)体检。根据考生考试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引进人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本公告由宜城市引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可致电引才办咨询。联系人:鞠超,电话:0710-4226791;张晓黎,电话:0710—4210139。
考生报名后,可实名加入宜城市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临时QQ群,群号(134127867或705877064),只加其中一个群,加后请备注:报考序号+报考专业类别+姓名。
1.2020年宜城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需求信息明细表.doc
2.2020年宜城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2020年宜城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汇总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