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荆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此次招聘男性辅警共50名。具体招聘职位为监管看护辅警、巡特警支队及市局指挥中心辅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荆门市户籍;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监管看护辅警可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应聘文职辅警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身残等;
6、纪律意识严明,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出生年月及取得学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1月1日。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或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11月16日-11月27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荆门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荆门市漳河新区深圳大道69号荆门市公安局东门南侧)。
3、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4)《荆门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5)其他相关材料,如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实行现场资格审查。
2、原则上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1.5,达不到比例应核减招聘计划。
3、考生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及公安业务知识等内容。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划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比例内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情况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范围。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共设2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六)体检
1、人员确定:在体能测试结果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2、项目和标准: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指定医院负责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初检不合格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纳入考察的人员范围。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本人及近亲属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结合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九)正式聘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到期后视工作表现择优续签。
四、工资待遇
参照《荆门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试行)》工资标准执行,月收入3000元以上(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单位、个人部分)。根据相关标准发放执勤服装,并设有职业晋升空间和收入增长机制。
五、相关事项
(一)严肃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做到程序合法、过程透明、操作规范。对应聘人员要严格把关,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对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培训等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防疫要求
应聘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招聘全程所有考生必须佩带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才能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参加相关招聘活动。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它事项: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24-8882052;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至5:30。
特此公告
附件: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