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和《宜昌市2021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专项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或往届毕业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2021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对象为2021年毕业或往届毕业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同时应聘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校园专项招聘高层次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7名,涉及12个岗位。其中2020年招聘计划4个,2021年招聘计划13个。
每个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校园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校园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tgc.edu.cn/)、三峡人才网及招聘会所在高校网站上发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下午17:00。考生可下载《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11月14日在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或11月15日在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招聘会上,考生(包括网络报名)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须经现场确认,方有资格参加招聘考试。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报名表》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学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发放面谈通知书。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
(三)测试考核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考核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谈。11月15日下午14: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面谈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面谈分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自主提问两个环节进行。面谈考官3人,设主考官1人,考官选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根据面谈情况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5位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名单一同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统筹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后,在学校和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学校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防疫要求
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一)市委人才办负责对人才引进政策进行指导,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717-885337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17-8853805。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