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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恩施教师招聘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1 11:03:41


2017-2021年恩施教师招聘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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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恩施教师招聘资审公告


根据《恩施州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和笔试结果,现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一)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招聘岗位公布的面试比例,且必须达到公告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总分不按百分制折算不低于100分,其中乡镇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以及播音主持、演艺等才艺类岗位总分不低于70分。

(二)公示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11日止。

公示期间,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面试入围人员有异议的,请于7月11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实名反映。反映的情况要详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三)资格复审对象:《恩施州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组织方式

根据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集中组织,州、县市人社局分级负责。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1日-12日(星期二、三),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大厅(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州电大旁边)。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

4、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在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二)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7月13日至14日17:00,由州、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当地人社部门。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人社部门视其为自动放弃并将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当地人社部门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证明的依据当地人社部门的记录按照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处理。

联系电话:0718-8222869

监督电话:0718-8222822  0718-8249654

附件:恩施州2017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日


2018年恩施教师招聘资审公告


根据《恩施州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和笔试结果,现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一)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招聘岗位公布的面试比例,且必须达到公告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总分百分制折算前不低于100分,其中乡镇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以及播音主持、演艺等才艺类岗位总分不低于70分。

(二)公示时间。2018年7月2日至7月11日止。

公示期间,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面试入围人员有异议的,请于7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实名反映。反映的情况要详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三)资格复审对象:《恩施州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组织方式

根据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集中组织,州直招聘主管部门、县市人社局分级负责。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2日-13日(星期四、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大厅(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州电大旁边)。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

4、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二)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至16日17:00,由州直招聘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证明的依据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处理。

联系电话:0718-8222869  0718-8238901

监督电话:0718-8222822   0718-8238865

恩施州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2019年恩施教师招聘资审公告



根据《恩施州2019年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和笔试结果,现公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原则。根据招聘岗位公布的面试资格复审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公告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总分百分制折算前不低于100分,其中乡镇岗位、医疗卫生岗位以及播音主持、演艺等才艺类岗位总分不低于70分。

考生的折算笔试成绩相同,相关人员均可入围资格复审。

(二)公示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7月4日止。

公示期间,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异议的,请于7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实名反映。反映的情况要详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三)资格复审对象:见《恩施州2019年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方式

根据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集中组织,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县市人社局分级负责。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楼大厅(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州电大旁边)。

三、应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

4、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5、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书。

6、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二)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19年7月6日至8日17:00,由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县市人社部门。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县市人社部门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县市人社部门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县市人社部门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718-8230970

监督电话:0718-82228220718-8238865

2019年恩施州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x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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