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会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工会工作协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者队伍社会化水平,根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要求,经县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会工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鹤峰县总工会工会工作协理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鹤峰户籍,年龄4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工程管理类、计算机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生;
3.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安排,熟悉电脑操作;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鹤峰县总工会业务部(容美镇连升路39号)
3.联系电话:0718-5290053
4.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鹤峰县总工会协理员岗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为3∶1。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
考察工作由县总工会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鹤峰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签订协理员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照省总工会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后每年按照协理员管理办法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