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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武汉江汉区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16:10:20


2017-2021年江汉区教师招聘公告
年份公告详情
2017未招聘
2018下文查看
2019下文查看
2020未招聘
2021暂未招聘



2017武汉江汉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8武汉江汉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江汉区教育局幼儿园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江汉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6年、2017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

(二)有工作经历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应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历,教辅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27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6名(学前专业24名、体育专业1名、舞蹈专业1名),幼儿园教辅人员1名(保健医生1名)。具体岗位、条件见《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学前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幼儿园教师岗位:

1.应(往)届毕业生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应聘人员应为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6年、2017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

(3)教师资格: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前专业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半年内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学前专业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幼儿园教辅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行业资格证。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6日,在江汉区教育局官网、武汉掌上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人才网发布《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2018年7月16日10:00至7月20日12:00,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导致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网络审核

2018年7月16日10:00至7月20日17:30,江汉区教育局对报名考生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测试形式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专业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及水平。具体测试形式另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核

体检工作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幼儿园)标准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体检表》,由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在结果栏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江汉区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岗位需求进行递位补录、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往年招聘同类人员一致,执行统一的绩效考核办法。

六、其它事项

1.应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工作人员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江汉区教育局官网(网址:59.175.213.90)。

2.本次被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局属公办幼儿园实际教学需求进行统一安排。

3.咨询电话:招聘专班电话:027-82772319。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如有任何培训机构散布的关于培训等内容均属虚假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8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019上半年武汉江汉区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江汉区教育局幼儿园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做好2019年江汉区教育系统的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共6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61名,其中幼儿园教师52名(学前专业36名、体育专业5名、舞蹈专业1名、音乐专业2名、美术专业8名),幼儿园教辅人员9名(保健医生4名、财务人员5名)。具体岗位、条件见《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25周岁以内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

(二)40周岁以内的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师或教辅人员,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历,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学前教师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教辅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应(往)届毕业生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内(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应聘人员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教师资格: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前专业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并于半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2、有学前教育工作经历人员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学前专业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教辅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行业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17日-24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发布公告。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上予以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选择应聘岗位提交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核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5月20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应聘申请未通过的,5月24日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24日12:00以后不再接受报名。

3、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5月20日12:00至5月27日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的“在线缴费”窗口,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5月27日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5月29日9:00--5月31日17:3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日9:00-10:30。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笔试为全客观题,总分为100分,作答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武汉市第一技术学校(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301号),具体考场以笔试准考证打印内容为准。

笔试科目: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学前教育政策、法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幼儿园教辅人员保健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保健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及学龄前儿童卫生保健相关知识;财务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报名参考人数不足1:3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如属紧缺岗位,由区教育局批准后保留岗位并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2019年6月上旬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园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并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拟采取说课、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才艺特长等综合能力及水平。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学科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拟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阶段。

(七)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幼儿园)标准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工作人员体检表》,由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在结果栏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八)考核

1、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2、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汉掌上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岗位需求进行递位补录、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往年招聘同类人员一致,执行统一的绩效考核办法。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半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三)本次被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局属公办幼儿园实际教学需求进行统一安排。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及举办培训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解释。

(六)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2772319

报名及准考证等咨询电话:027-83883626、027-83883579

缴费咨询电话: 027-82778255

以上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30-17:30)拨打。

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2019下半年武汉江汉区教师招聘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不断发展的需要,为充实幼儿园骨干教师力量,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骨干教师1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共15个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音乐、舞蹈、美术、英语及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教师资格证: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工作经历:具有两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报考应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在编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业绩条件(以下五条至少符合一条):

(1)五年内师德考核结果有一次及以上优秀;

(2)个人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3)论文、教育(观察)案例等获县(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发表;

(4)教玩具制作等活动获县(区)级及以上奖项;

(5)所带班级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荣誉。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专项招聘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0日12:00期间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填报业绩条件时,需将发证单位、所获荣誉全称、获奖时间填写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

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9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20日24: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10月30日9:00至11月2日9: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日,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以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具体事宜和要求见准考证。

考生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

面试前按照《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专项招聘幼儿园骨干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实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主管部门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考核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对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2772319

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列表:1.2019年江汉区教育局专项招聘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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