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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宜昌兴山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4:00:19


2017-2021年宜昌兴山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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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点击查看:2021年宜昌兴山教育系统引进急需人才7人公告



2017年宜昌兴山教师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兴山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2个事业单位,38个岗位,共招聘72人。详见《2017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7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3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4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7年5月5日上午08:00- 5月7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08:00至6月2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及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宜昌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236225,0717-6095396)。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表》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考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兴山县人社局要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兴山县人社局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见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兴山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413办公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兴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组织。面试由兴山县人社局组织。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兴山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兴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兴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兴山县人社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和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2584512;举报电话:0717-2587892。

附件:1、2017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2018年宜昌兴山教师招聘公告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及35个事业单位,51个岗位,共招聘98人【教师招10人】。详见《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4.现役军人;

6.已进入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含公开招聘已正式聘用,但未办理进编手续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需网上缴纳笔试费。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6.资格审查及其他

(1)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统一审查。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8号,413办公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集中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2)。

(4)笔试查询:本次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核结束,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后,对拟聘人员在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正式转正和进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兴山县教育局所属县直幼儿园教师岗位13名计划(含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6名)。拟聘人员的单位和岗位由兴山县教育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规则组织依次选岗确定,选岗方案由兴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3.此次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要求离开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2584512;举报电话:0717-2587892。

附件:

附件1、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ls

附件2、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宜昌市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2018年宜昌兴山教师招聘公告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拟组织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教师招聘9人】,列入储备人才管理。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岗位比例详见《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对报名人数和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岗位比例要求的(详见附件1),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现役军人;

5.已进入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含公开招聘已正式聘用,但未办理进编手续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sx.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8号)。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报名费50元。笔试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见附件1)取消岗位计划导致需要退费的考生,请于10月11日前凭报名缴费票据到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3)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加入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招聘QQ群。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一般不得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及时向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报备。

(5)根据有关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后再计算笔试折合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兴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在10月11日下午5:30以前提交给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确定。

广播后期制作岗和医疗、医技岗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其余岗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所有岗位笔试范围见附件1。

4.因考生放弃笔试,造成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的(见附件1),将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sx.gov.cn/)公示,同时在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招聘QQ群告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的,准予参加面试,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

教师岗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方案由兴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广播后期制作岗面试采用实践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方案由中共兴山县委宣传部另行制定。

其余岗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方案由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面试时,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方案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在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招聘QQ群告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在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招聘QQ群告知。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递补。

体检时间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递补。

考核时间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公示。考核结束后,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公示期间有信访及其他反映的,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聘用;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可递补。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需要递补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对参加面试人员达到岗位比例要求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岗位比例要求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正式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招聘人员聘用1年后办理正式进编手续。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2584512;举报电话:0717-2583129。

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18年下半年兴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兴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


2019年宜昌兴山教师招聘1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兴山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9年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岗位比例详见《2019年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对报名人数和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岗位比例要求的(详见附件1),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综合成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9年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已进入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8号)。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2019年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必须写明是否为全日制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校加盖公章)先报名,2019年8月1日前向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供正式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费50元。笔试前,因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见附件1)取消岗位计划导致需要退费的考生,请在7月10日凭报名缴费票据到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3)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一般不得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及时向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报备。

(5)根据有关规定,“大学生村官”应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增加5分后再计算笔试折合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申请加分者,应填写《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7月1日下午5:00以前提交到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13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公示。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的,准予参加面试;若该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

教师岗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方案由兴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其余岗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方案由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面试时,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方案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组织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为考生最后的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由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3.公示。考核结束后,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公示期间有信访及其他反映的,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聘用;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选岗方式,拟聘人员的单位和岗位由兴山县教育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规则组织依次选岗确定,选岗方案由兴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八)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2584512;举报电话:0717-2583129。

附件:1. 2019年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19年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兴山县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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