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努力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我市决定面向部分高校专项选聘一批2021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安排到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较好。
3、2021年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须取得内地有关高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
4、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29日(周四)上午9:00--11月13日(周五)下午16:00期间点击本《公告》或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的报名链接(http://www.whzg.gov.cn/zxxp/index.jhtml),进入“武汉市2021年专项选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本次专项选聘考试收取报名费用50元,正式聘用且到岗入职后凭缴费凭证在用人单位报销。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后,须同步将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见后文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hxps2021@vip.163.com(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博士或硕士”命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周五)下午16:00。武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专项选聘工作专班将及时对网上提交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初审,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职位或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和相关考务信息。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如果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
(3)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4)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5)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29日(周四)上午9:00--11月14日(周六)下午16: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2020年11月16日(周一)上午9:00至11月21日(周六)上午7:00期间,登录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相应链接下载打印武汉市2021年选聘生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4、集中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定于11月21、22日(周六、周日),在武汉集中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素养。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公布。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考生要提前在手机上认领“湖北健康码”,考前14天,考生要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考试当天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收取,拒绝提供《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的,取消考试资格;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还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5、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深入考生所在院系访谈、查阅学生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学习、一贯表现情况。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根据用人单位的意见,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中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6、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后,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和专项选聘生的待遇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落实编制、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管理培养
1、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聘任到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聘任到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9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
3、所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政策规定的落户、住房、补贴和培养等方面待遇。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报名费、体检费及参加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所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
5、选聘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市委组织部建立专项选聘人员信息库,跟踪掌握选聘生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每年拿出一定名额,定向从选聘生中招录选调生。
四、纪律要求
专项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27-82401251 027-824028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链接:http://www.whzg.gov.cn/zxxp/index.jhtml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