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1年黄石市区教师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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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黄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教师招137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含定向招聘驻黄部队随军家属,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委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7年4月10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1、 黄石市人民政府网( www.huangshi.gov.cn);
2、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
3、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s12333.gov.cn);
4、 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
同时,应聘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 黄石教育信息网(www.hssedu.cn);
(2) 黄石卫生信息网(hss.hbws.gov.cn);
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为黄石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报考岗位请查询《黄石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对《岗位一览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一览表》),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可于2017年4月15日9:00至4月25日17:00登陆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报考研究生岗位需选择《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内容和方法同上)。报考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不会操作网报系统的考生,在报名期间设有专线电话和服务邮箱,由专人提供咨询帮助和服务(联系电话:0714-6511782,邮箱地址:hsrsksy@126.com)。如对选报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请先向有关部门、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予填报。
2、查询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7年4月15日9:00至4月26日17:0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没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研究生岗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不需缴费。
(四)特殊报考对象资格确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确认,但报考定向招聘驻黄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报考“社区两委委员”岗位人员、享受“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加分人员,须现场确认。其中报考定向招聘驻黄部队随军家属岗位人员资格由黄石军分区和黄石港区进行审核,审核地点黄石军分区政治部三楼会议室(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39号,联系电话15972364556);报考定向招聘“社区两委委员”岗位人员资格由市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核地点黄石市民政局八楼政工科(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28号,联系电话0714-6579677)。以上两类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加分人员,请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黄石市人事考试院7楼(芜湖路9号,电话:0714-651694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以上人员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审核确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1、报考定向招聘驻黄部队随军家属岗位人员请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执、从)业资格证、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驻黄部队(军分区)政治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现场确认。
2、报考定向招聘“社区两委委员”岗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区两委委员”任职或当选证书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等资料现场确认。“社区两委委员”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3、“三支一扶”应聘人员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现场确认;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人员从报到时间起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称职的,凭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现场确认。
经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应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5、“城市低保对象”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7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户口本(提供原件,交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聘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或民政部门2017年出具的特困证明(提供原件,交复印件)经现场确认后退还考试报名费。现场确认和退还考试报名费时间、地点:2017年5月6日12:00至13:30期间在指定地点进行办理,届时详见笔试考场平面示意图。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5月3日09:00至5月6日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年限计算认定。招聘岗位中凡有年龄、学历、学位、从业经历(含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例如,岗位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则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其他依此类推。
四、笔试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才予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可合并、调剂、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经合并、调剂、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将通过网上发布被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或以电话方式告知相关考生,相关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调剂和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退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改报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00至17:00。
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其他岗位统一参加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公共基础》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公共基础》。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应聘人员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一般予以取消。但对偏远艰苦岗位、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例。但须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研究生岗位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单位、部门网站或其他方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须由招聘单位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印证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方法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统一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落实面试主体责任,强化纪律监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实际操作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或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面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对于1人进入面试的,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合格分数线,并提前发布告示,应聘者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经体检、考核合格予以聘用。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同时公布。应聘人员也可以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查)询。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予以体检、考核,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办理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s12333.gov.cn)、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也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十、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有异议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市人事考试院网报咨询电话: 0714-6511782
市人社局事业科政策咨询电话: 0714-6516947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纪委举报投诉电话: 0714-6513318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黄石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咨询电话”。
《黄石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0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黄石市事业单位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5个岗位、407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详见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进行。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黄石市人民政府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石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需咨询的,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27-87325449,0714-6511782;
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四、考试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提供命题、阅卷服务,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统一笔试时间。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4)。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细内容参照统考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笔试时间与全国部分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同步,请考生慎重思考,选好岗位再报考,以免不能兼顾。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主管部门核准)。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汇总并公示。“三项目”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4、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见附件3)。
原标题: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
2.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xls
3.黄石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x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黄石市事业单位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3个岗位、366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详见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ngshi.gov.cn)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16209;
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7月26日17∶00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27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栏显示“免笔试”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考点现场办理退费。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10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方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四、考试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具体详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见附件5)。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确认考生的报名费全额退还。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申请加分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28日,咨询联系电话:0714-6517019)。“三项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统一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科)汇总并公示。“三项目”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黄石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见附件3)。
附件:
附件2:黄石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