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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襄阳樊城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6 17:16:31

2017-2021年襄阳樊城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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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襄阳市樊城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樊城区2017年度事业编制用编计划,樊城区教育系统下属16所学校及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樊城区教育局下属16所中、小学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2017年度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用编计划的通知》(樊机编[2017]13号),樊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

  根据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2017年度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用编计划的通知》(樊机编办[2017]4号),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情见《樊城区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樊城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分布一览表》、《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2、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 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9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

  1、报考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人员请到樊城区长汉路学校(长汉路46 号)

  咨询电话:0710- 3818443   15872235690

  监督电话:0710-3823010

  2、报考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请到樊城区委宣传部,樊城区委办公大楼七楼宣传部新闻中心(襄阳市高庄街8号)

  咨询电话:0710-3229918

  监督电话:0710-3823010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考人员持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经初步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费50元。

  1、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2张。

  (3)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自行下载填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9月8日(与报名时间相同)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樊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5、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面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审查。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教育系统笔试成绩依据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1)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面试采取说课、讲课等形式,其中小学体育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小学美术教师面试采取说课、讲课和才艺展示等形式。(2)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樊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c.gov.cn/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教育系统选岗、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选岗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选岗。

  (二)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核、选岗(樊城区教育系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c.gov.cn/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附件:1、樊城区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樊城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分布一览表.xls

   3、樊城区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4、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



2018年襄阳市樊城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樊城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樊城区教育系统下属26所学校、樊城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樊城区安监执法大队、樊城区卫计局所属4所卫生院共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 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樊城区事业单位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 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报名。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3、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三)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人事考试院、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325035、87325449;0710-3609585、3628706。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考试结束时到考务办公室退报名考务费(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详见《樊城区事业单位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考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5、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40%=笔试总成绩。三项目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 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22日9:00至5月25日18:00时前到樊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长虹路23号樊城区政府五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联系电话:0710-3823010。

  6、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在笔试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开始前,樊城区人社局在樊城区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樊城区教育局、樊城区审计局、樊城区安监局、樊城区卫计局负责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面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1)区教育系统下属26所学校面试采取说课、讲课等形式,其中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面试采取说课、讲课和才艺展示等形式。(2)区安监执法大队、区投资审计中心、区卫计局下属4所卫生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樊城区人社局通过樊城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由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

  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樊城区人民政府网(www.fc.gov.cn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www.f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附件:
       附件1:樊城区事业单位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2018年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xls

附件4:2018年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2020年襄阳市樊城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以及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襄阳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襄人社发[2020]6号)文件精神,并按照樊城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樊城区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0年樊城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为各类人才平等进入事业单位开辟通道,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招聘对象及说明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详见《2020年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附件2)。

  (二)有关说明

  1、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鉴于湖北为全国疫情最重的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特别严峻,樊城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2.湖北省域内高校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时为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 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报名窗口于2020年7月10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n/)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4.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此序号是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必需的个人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处理后上传。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0-3605050,3628706。

  五、资格初审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6日9:00至7月11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六、报名确认、缴费及开考比例

  1.缴费确认: 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本次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3.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襄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连同网上下载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考试结束时到考务办公室办理退费(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4.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为了提高招聘效率,满足用人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需要,少数因单位偏远、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和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批准后,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

  七、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7月27日9:00至8月1日9:00期间,自行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襄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 0710-3605050,3628706。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八、笔 试

  1.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2.笔试初步定于2020年8月1日至8月2日举行,笔试采取分考试类别、分时段、错峰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3.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4.针对不同招聘岗位,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特别说明: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2/3)。

  6.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襄阳市人事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xyrsks.cn/)查询考试成绩。

  九、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3)、服务协议或合同、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7月13日至7月16日到樊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长虹路23号,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楼5楼)办理笔试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710-3823010。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十、面试资格复审

  1. 面试开始前,樊城区人社局在樊城区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

  2.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3.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十一、面 试

  1、樊城区融媒体中心等11家事业单位以及樊城区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或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樊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采用说课、讲课、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其中说课3分钟(30分)、讲课7分钟(70分);招聘幼儿园教师说课3分钟、讲课6分钟,共60分,才艺项目两个,每项3分钟,分值20分,两项6分钟,共40分。面试命题教材由樊城区教育局提供并在发布面试公告时予以公布,开考前由考官按一定比例选定讲课内容后由各岗位第一名面试考生随机抽签决定说、讲课内容。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樊城区人社局通过樊城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由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十二、总成绩计算及查询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及总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十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十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在汇总各单位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樊城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七、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八、其 他

  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其它内容可咨询樊城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10-3823010。

  特别提醒:

  1.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注意事项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于7月底另行发布,请关注襄阳人事考试网。

附件3:2020年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附件2:2020年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表.xls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版).pdf

附件1:襄阳市樊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5:《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pdf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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