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人力保障、人才支撑,经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采取选调方式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调共涉及6个岗位,选调7人,具体选调岗位及职数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0年下半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湖北省范围内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
4.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学士学位及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两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相关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的具体选调条件见《宜昌市西陵区2020年下半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8:30至2020年11月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编号打包(文件名须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发送到邮箱:xlrsks_2020@yeah.net。
(1)《宜昌市西陵区2020年下半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在“报考承诺人”处手写签字);
(2)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
(5)编制卡片或编制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模板见附件3);
(7)近期1寸免冠电子登记照;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本次选调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现所在单位须与所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公务员不受此限制)。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且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选调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告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箱信息。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并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及考核
在实施考试前,选调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职数。若考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职数。
考试当天,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1.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主要采取文字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公文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考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场宣布确认。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若考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按照选调岗位职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时,应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选调岗位职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组深入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考核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纪检、综治、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一票否决意见等方式进行。采取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资格审查。若因考核对象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综合研究后再行确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有关说明
1.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不保留原职务层级。对原系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身份,不再享受公务员(参公)待遇,按原岗位对应职级执行事业单位工资。
2.通过选调进入宜昌市西陵区的干部,统一设定两年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级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四、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选调考试及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选调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它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16385、0717--6918350;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281;举报电话:0717--6927617。
附件: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