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因工作需要,咸宁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初中数学教研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计划
初中数学教研员1名。
二、选聘对象
全市初中学校在编在岗初中数学学科专任教师中选聘,2003年4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经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除外)。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本科学历,6年及以上中学教学经历,且目前在初中任教,中级职称或获市优质课竞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4.教学教研成果突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28日(截止时间10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咸宁市教科院。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见后)一式2份;②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③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教学教研实绩材料(公开课、论文等荣誉证书);⑤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⑥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人签字确认。
(二)资格审查
由市教科院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全的,说明缺少内容,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此次选聘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考试费用。
(2)笔试。对专业业务能力进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选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者一起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教育教学教研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说课+现场提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1.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分排名第一的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入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选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对考察合格列入拟试用人员在咸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试用、调动和聘用。选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转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要求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进行通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涉及《规定》中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等),需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报名登记表下载:2020年咸宁市教育局选聘中学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