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态所)行政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我国水利系统专门从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的科研性事业单位,是国内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主要技术合作伙伴,主要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编制、流域及区域水生态监测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工程生态效应基础研究、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的科技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21年度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新职工。
二、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岗位要求见《水生态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版,2018年修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注重效率;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学习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
5.有志于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研究或相关管理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留学归国毕业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专业和能力等条件;
4.其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主要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免费提供青年公寓(3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0年10月10日—11月8日之间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于上述时段内登录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http://www.cjrencai.com/)或水生态所网站(http://www.ihe.ac.cn/),下载并填写《水生态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rczp@mail.ihe.ac.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 XX院校+专业(硕/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水生态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一天在水生态所进行资格确认,其中:
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供有关证明(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相关院校或部门开具的具有2021年度派遣资格的证明文件等),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水生态所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公告。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根据岗位的要求分别采用面试、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实操考试的方式(根据岗位和学历要求确定)。
1.笔试
笔试的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含时事政治、长江委及水生态所基本情况、英语等),总分100分,时间2小时。
2.面试
对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取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博士学历人员报名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如第5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少于5名的,均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不足2人时,取消面试,放弃该岗位的招聘。
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在水生态所进行,主要考察岗位要求的相关操作的规范性、熟练程度、结果的准确性等。操作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60分钟。
4.成绩
对博士学历要求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对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对于需进行实操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操考试成绩×30%。
5.考试时间
初步定于2020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水生态所在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公告为准。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水生态所的统一安排下,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经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水生态所将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如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
(六)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六、联系咨询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联系人:郭芮彤 张坤 杨林
电话:027-82927823 82926123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
邮编:430079
单位网址:www.ihe.ac.cn
七、监督
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27-82927906
长江委人事局监督电话:027-82820348
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所有。
附件: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