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武汉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在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报考武汉市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职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录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报考各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及递补工作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2日。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由各招录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招录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二)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计生证明、个人工作简历、乡镇(街道)党委对考生的德才表现材料、《乡镇(街道)党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及《诚信报考承诺书》等材料。
(六)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防疫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如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与报名注册信息严重不符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三)资格复审前,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见附件3。资格复审后,对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新增的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四)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武汉组工网(http://www.whzg.gov.cn/)、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whptc.org/)将发布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单位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存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