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政策大家都了解吗?大家有任何的疑问都可以在线咨询我们格木教育老师,关于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第二批招录工作政策解答具体如下:
1.如何界定湖北省内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答:湖北省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2.如何界定考生的毕业学校批次?
答:考生的毕业学校批次,以录取时的学校批次为准。本科生考生的毕业学校批次,根据学校出具的录取名册复印件研究确定;研究生考生的毕业学校批次,根据录取时学校所属本科批次研究确定。
对于学校所属本科批次未明确的,比如学校属于提前批次录取的(如军事院校、艺术院校),“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咨询学校招生部门后,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根据以往惯例,中科院、社科院研究生可以参照原“211”工程高校的学校批次报名。其他科研院所研究生可以参照“国内第一批本科高校”的学校批次报名。
3.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学校和专业报考?本科生考生能否以双学位、第二学位报考?
答:研究生考生应以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学校和专业报考,本科生考生应以本科就读期间的主修学校和专业报考。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
答:根据《公告》精神,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没有列入2020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范围。
5.如何理解“学习成绩优良”?
答:“学习成绩优良”是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不得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补考或重修。本科就读期间与研究生就读期间的补考或重修课程,不累计计算。
6.如何界定学校“三好学生”?
答:“三好学生”评选层级应是大学期间的学校一级,学校内设院系评选的“三好学生”不在此列。学校将“三好学生”荣誉更名为“优秀学生”荣誉的,可以视同为学校“三好学生”荣誉。
7.如何界定“学生干部经历”?
答:原则上,学生干部范围包括在大学期间的班级班长、副班长、生活委员、学习委员、卫生委员、体育委员等;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院系级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学校、院系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
关于“学生干部经历”的具体界定,“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咨询学校有关部门后,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8.研究生考生能否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学校“三好学生”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答:根据以往惯例,研究生考生能够以本科就读期间获得的学校“三好学生”荣誉、学生干部经历报考。
9.如何认定考生的出生年月?
答:根据以往惯例,报考时以考生个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正式录用前审核档案发现存疑的,以组织调查认定结论为准。
10.《公告》及上述政策解答中提及的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是否包括在职学历?
答:研究生、本科生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
关于“全日制学历”的具体认定,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答。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