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34号)、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18]78号)文件精神,武当山特区拟面向特区内仍在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名额及岗位
武当山特区景区综合执法大队2名
二、考核聘用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武当山特区目前仍在村任职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满两个聘期(在村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时间计算进聘期时间)、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组织股(C6186)
4.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如是村“两委”班子成员需提供任村“两委”工作聘书)、年度考核情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武当山特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经所在办事处党委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聘用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和武当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考察人选,征求特区纪委、特区公安局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五、体检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和武当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武当山特区政务网及相关办事处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愿提出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及办法附件《武当山特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武当山特区工委组织部组织股:0719-5669968
武当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719-5653998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