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现将2020年我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报时间:9月21日至9月25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1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认定地点:咸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咸安区金桂路99号)
3、认定数据处理时间:10月8日—11月23日;
4、证书打印及颁发时间:12月15日以后(有效工作日)。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申请对象:本机构只受理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办,一是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二是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含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于2021年上半年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请符合条件的广大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仔细阅读有关规定,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网报时选择“咸安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申报的申请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咸安区或者固定、长期工作单位在咸安区(需提供三年以上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本机构仅受理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办,申请人学历问题详见《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
4、申请人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5、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教师类别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到本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7、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二甲以上医院(如:咸安区妇幼、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妇幼等)体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的有关项目,且体检合格。(《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湖北教师教育网”下载)。
四、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在领取证书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验证。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六)《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区医院体检后照片和结论均需盖章;(申请人需选择二甲以上的医院如:咸安区妇幼、咸宁市中心医院、咸宁市妇幼等)
(七)从2020年开始,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咸安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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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