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保康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满足我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经保康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研究同意,保康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执勤战斗员(8名)
要求:18-35岁,男性,籍贯不限,退役军人优先。主要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岗位责任与薪酬待遇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周轮休不少于2天,轮休由中队主官在确保人员在位率情况下,按比例批准。
(二)薪酬待遇
保康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绩效、工龄工资构成(退伍士兵按服役年限,直接计算工龄工资)。
1、薪资待遇:实习期两个月,每月薪资1500元。实习期满后,根据岗位,设置不同薪资待遇。执勤战斗员月薪资不低于3200元(含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购买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参照现役官兵标准,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免费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0日。(二)报名地点:保康县消防救援大队(保康县熊通路消防救援站)。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报名须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10-5813382)
五、组织实施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考试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和具体实施。
其中会操作消防车辆装备的或消防部队退伍战士有带兵经验的免试。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