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22号)、《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和《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考核等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66号)、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见《2020年度恩施州大数据中心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大数据中心(恩施市施州大道38号电信大楼9楼901室)。
四、面试资格递补复审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上述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递补时间截止为2020年9月15日17:30。递补期间,由州大数据中心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州大数据中心。根据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州大数据中心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五、应提供的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
4、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5、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书。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州大数据中心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州大数据中心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防疫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资格复审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面试资格复审联系人:侯雨;联系电话:0718-8999518。
附件: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