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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13:59:15

根据《2020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1日8:30至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607室(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市科器公司对面)。十堰市内乘车路线:10路、13路、56路、58路、61路、68路,到“科器公司”站下。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附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1)《2020年十堰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贴上照片),需与网络报名填报资料一致;(2)身份证;(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4)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已就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联系电话:0719-8654307。

2.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在面试实施前,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具体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

二、面试

(一) 面试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北京北路55号,市广播电视台对面)。乘车路线:乘4、17、57路公共汽车到夏家店下车往北京路方向前行500米或乘68路、21路到熊家湾转盘站下向广电方向行300米或16、31、33、69路车到校门口下车。

(二)面试时间和方式

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下午,9月16日下午14:00前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面试考生应到公安部门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到达面试地点,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侯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注意事项

1.按照有关要求,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防疫。所有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考点时需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期间可不戴口罩,考生面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面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所有检查治疗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未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或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6.面试结束后,将于5个工作日后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主要流程

考生在抽签室抽取面试序号并登记确认,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相应的面试候考室,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相应的面试考场。

三、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工作在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和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留职意愿、心理健康状况、职位匹配程度等各方面表现。

体检、考察对象若有不符合要求或放弃到职的,根据岗位需求和考生综合表现,招聘单位经研究后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上级机关审批,签定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录用手续。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请考生主动关注十堰市地区疫情防控规定,自行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行程安排。


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0年9月9日

  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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