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蕲春县文化和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湖北省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名,主要从事群众文化和乡村旅游、体育等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为20--55周岁。(依据湖北省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条件年龄规定的区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蕲春县文化和旅游局三楼305室(地址:齐昌大道189号)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2张1寸彩色近照。
5.资格审查:按照湖北省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规定条件确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按照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规定条件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