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和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笔试、面谈资格筛选、结构化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拟于近期组织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周恒、杨勋、徐思维、熊梦男、李宇杨、艾轶
二、体检时间: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
三、体检地点:浠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泉镇文化路5号)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9月10日上午8:00前到浠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口集中,然后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自觉服从医院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与人保持间隔距离1.5米以上。
9、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300元(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体检费用考生先行垫付,参加省三支一扶办组织上岗无病培训后,按确定的政策进行报销。
10、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和2寸照片1张。
11、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