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20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要求,现将恩施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恩施市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2室(恩施市航空大道177号,恩施市中心医院正对面)。
四、应提供的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4、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5、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书。
6、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二)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资格复审。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由驻地县市人武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及服务期限、年度考核等证明材料。
(四)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考生应提供在恩施市连续任村(社区)干部3年及以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的表彰决定、所任乡镇(街道)党委的推荐意见等证明材料。
(六)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歌唱、舞蹈演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歌唱、舞蹈演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于考生报名前出具的目测合格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7:00,市人社局将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市人社局。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市人社局将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附件:恩施市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