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0〕3号)精神,现将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依据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9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5:30,报考小学教师(含教学点)资格审查,详见附件。
9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5:30,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审查,详见附件。
9月11日17时前,递补人员听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
长阳教育局三楼4-306室(长阳龙舟坪镇黄龙路16号)。
四、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并配合审核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师资格网等进行证件核查(复印件需用A4纸,在每页的右下角由本人手写签名)。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新机制教师必须提供,报考非新机制教师有则提供);
5.报考新机制教师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报考非新机制教师者,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
6.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特别注意:根据报考公告要求,报考新机制教师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报考非新机制教师的,在首个三年聘期内未能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规定
1.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审查时,若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长阳教育信息网公示。
4.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阅读本公告后,需发电子邮件到邮箱502624899@qq.com确认,邮件主题:学段+学科+姓名+按时参加或自愿放弃(例:“初中语文张**按时参加”)。
5.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审查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特别注意:本次招聘结束之前请所有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所填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对联系不上的考生,审核单位将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给考生发信息,若考生在24小时内仍无回应,或回应了但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资格。
长阳教育局面试资格审查办公电话:0717-5335081, 0717-533136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