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武汉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的核减和取消
经《公告》规定程序,对部分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具体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武汉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调减表》(附件1)。
二、面试人员名单
经《公告》规定程序,确定120人参加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武汉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2)。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3日全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
2.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旁南湖大厦(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附1号,洪山区安康路)。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进行面试抽签并封闭候考。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反上述规定者,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及本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考号等反映本人特征的信息。
联系电话:027-67888622
附件:1.《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武汉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调减表》
附件:2.《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武汉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