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消防应急能力,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共2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嗜好。
2、服从组织领导、听从指挥、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4、未享受过县再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补贴,且满足公岗就业要求,家庭困难者优先。
5、具有从事森林消防经验者,免笔试,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应急救援中心(县森防办)和应急局政工股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培训后上岗。由县应急救援中心(县森防办)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9月3日起至9月20日结束,报名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中心(东坡路61号,原国土局四楼);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经当场资格审查后,填写《专职森林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
(二)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以体能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计算,体能测试70%、笔试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知识和森林防灭火业务知识;体能测试项目主要为1500米跑、标准中姿俯卧撑。
实施过程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实现择优录用,报考确认人数与实招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招聘报考比例人数,将依比例递减招聘名额。
(三)体检和考核
体能测试、笔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政审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政审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录用的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由县应急救援中心(县森防办)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统一安排在县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专业队工作,听从县应急救援中心(县森防办)统一指挥,完成森林火灾扑救和其他救援等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月进行工作考核。月基础工资2400元(含待命备勤工资600元),工龄工资年增100元,另加扑火出勤补助每天100元。缴纳三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集中食宿,被褥、消防服装等由县应急救援中心统一购置。
报名联系电话:0714-7755110,7755119
联系人:曹庭友 电话:13872124600
何 健 电话:18186011425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