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专项招聘实施方案》要求,拟组织开展面向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我市城市社区(熊家山社区、太子桥社区、子龙路社区、东门楼社区、当阳桥社区、广洲路社区、付家岗社区、南门垱社区、坝陵桥社区、锦屏山社区、娘娘庙社区)中开展,招聘对象为在岗党组织书记,招聘计划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可以放宽到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20年9月30日;
6.在社区连续任职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计算截至时间到2020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各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资料: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向所在办事处党委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两张;(4)《当阳市2020年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
4.资格审查。办事处党委负责接收报名资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业绩考核
考核内容由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办事处党委综合评价(占比30%)、群众满意度评议(占比20%)三部分组成,由市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征收拆迁、城市党建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或者获得市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优先聘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组织考察
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经市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
(四)市委研究审定
对考核考察人员征求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提请市委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具体人员名单在办事处公示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事处党委分别按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党群服务中心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关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咨询电话:当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7-3285272;
监督电话:0717-3229858。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