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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0 14:52:59

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按1:3的比例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报考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临时聘用人员的考生在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地址:茅箭区天津路102号十堰市委党校一号楼2楼三教室,电话0719-8800800)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附件1中自己姓名前的编号写在附件2右上角)。

(2)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按招聘公告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5)所需各类证件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不再递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

2020年8月19日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  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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