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我院结合实际,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名(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2020年8月10日8:00到8月21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于随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报名(随州市青年路111号行政办公楼二楼),联系人:贺老师,电话0722-3311785,18771387231,电子邮箱:527548486@qq.com。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时领取填写),并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开考比例:
护理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3,临床医疗专业(儿科)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为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理论考试与面试
1、理论考试(占60%):
(1)护理岗位:笔试占40%,操作占20%;
(2)临床医疗:笔试占6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操作(护理专业)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与地点由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另行通知。
2、面试(占40%):
依据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理论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随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医院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应聘者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