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精神和《红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开考比例调整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精神和《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报名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决定对部分岗位开考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为:
二、有关要求及告知事项
请报考考生认真阅读。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特别是注意事项及《红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主动向县教育局报告,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避免考前前往部分重点地区。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安全需要,请所有报考考生做好个人防护。8月15日当天从龙泉小学西门进入考点(因无停车场,请各位考生不要带车),接受疫情防控检查。
(四)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成绩。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的,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