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公安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净身高1.65米以上;
5、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中专以上;
7、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之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曾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受刑罚处罚服刑的;
4、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和党纪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其他不符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来凤县武汉大道公安局大楼A404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三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A4纸正反打印);
3、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或记功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核发《准考证》
报名后取得笔试资格考生于8月17日下午14:30至17: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和受记功表彰加10分。加分不重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8月18日下午14:30,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情况确定,以笔试《准考证》通知的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1.5人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六、招聘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七、考察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恩施州政法文〔2018〕23号文件规定,由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由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使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统一参加由州县监委、公安局联合组织的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县公安局监委留置场所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按政策办理相关保险。
十一、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联系人:云娟 联系电话:0718-6281551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