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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昌秭归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3 12:05:45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秭归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县人社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在秭归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以及秭归县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共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形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秭归县2020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8月10日上午8:00-12:00,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秭归县2020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50元笔试费到县人社局二楼招聘大厅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报名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名期间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二)、资格审查及其他

 1.“三支一扶”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随军家属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

 2.“三支一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招聘职数信息将于笔试前在秭归政府门户网上公告。随军家属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文学等。随军家属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

 (2)笔试时间为 2020年8月11日下午15:00-17: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由县人社局负责在秭归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三支一扶”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随军家属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核减招聘职数信息将于面试前在秭归政府门户网上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秭归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4)面试的组织。面试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宜人社规【2012]3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3综合成绩的计算

 (1)“三支一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随军家属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20%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军人综合评定成绩按100分计,其中职务50分(正连记10分、副营20记分、正营记30分、副团记40分、正团及以上记50分),军龄30分(每服役一年记1分,总分不超过30分),立功奖励10分(立二等功一次记5分、三等功一次记3分、总分不超过10分),边远艰苦地区服役10分(在国家确定的边远艰苦地区每服役一年记1分,总分不超过10分)。相关证明材料由驻秭各部队初审后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定。

 (3)综合成绩计算出来后,连同面试成绩由县人社局在秭归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1、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秭归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重点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秭归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名称等信息,同时公布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监督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监督检查

 整个招聘工作聘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进行全程参与监督。要加强考务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湖北省人事考试考生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和雷同试卷的认定、查处,严肃考试纪律,确保笔试安全公平。要进一步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应聘人员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附件1:秭归县2020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秭归县2020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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