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我区两新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拟面向社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政治素质高,热心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服从工作调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招聘大专学历的需经中共黄冈高新区工委批准后方可聘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失信人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或应当回避等情形的;
5.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全区两新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2.按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创新推动“百企争强、红火高新”攻坚行动;
3.指导园区、片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重点指导抓好两新组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落实,指导发展党员、党建示范创建、评先评优等党务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党务骨干、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党组织按期换届;
4.指导、帮助两新组织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两新组织围绕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5.指导、帮助两新组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办理人才项目申报、科研经费、人才落户、子女就学、人事代理等事务。
6.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到两新组织工作;收集反映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两新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积极推动“双强六好”建设;
7.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党群工作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9个环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公告》拟通过湖北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hg.gov.cn/)、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至8月13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相关材料到电子邮箱hgdqgzb@126.com,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报名材料清单如下:1.《黄冈高新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含近期1寸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需盖章)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含姓名、身份证号、加入党组织的日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名称及党组织办公电话、党员档案所在地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2020年8月13日至 8月15日17:30,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包括专业、学历等证明材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1:5)的,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数。
(四)笔试。初定于2020年8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地点另行公告。笔试(150分制)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写作,计算综合成绩时按百分制折算。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折算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北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hg.gov.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因故放弃岗位需要补员的,自招考结束3个月内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重新组织招聘程序。
四、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2.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年薪约8-1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8万元(含工资、“五险一金”、工会费、福利费、体检等费用),绩效薪酬2万元。
3.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予以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4.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招聘公告由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113173(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