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及省、市人事考试院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十堰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0年8月2日(星期日)14:00-16:00。
二、笔试地点
汉江师范学院(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考生可在2020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4:00前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重要凭据,请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以及2B铅笔、签字笔和橡皮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全程实施疫情防控,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场,服从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管理。
(1)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2)考生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3)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4)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上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相关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两周后,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查询。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