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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7 16:21:55

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地点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张湾区车城路43号,张湾区综治中心五楼)。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摆放原件和装订复印件)。

  1.《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

  2.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按《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按《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执、从)业证书等。

  5.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招聘公告发布之前办理了辞职手续的原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辞职的相关材料。

  6.按《2020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格复审完成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50元/人,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前述证件资料齐全,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

(附件1)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xls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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