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
2020年8月2日(周日)14:00—16:00 岗位能力测验。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市咸安区横温路职教城内)
前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7月31日9:00至8月2日14: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考试全程实施疫情防控,考生应仔细阅读《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须知》,做好自身防护,服从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管理。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场。
4.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两周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其余注意事项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
二、职业技能测试
前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应参加而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资格。
(一)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20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职业技能测试实行分批次测试,如下表。
批 次 | 入场时间 | 开考时间 | 结束时间 |
第一批 | 8:00 | 8:30 | 9:12 |
第二批 | 9:30 | 10:00 | 10:42 |
第三批 | 11:00 | 11:30 | 12:12 |
(二)职业技能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8号,咸宁市公安局旁)
考生具体考场(座位)和时间安排情况见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前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2020年7月30日10:00至8月3日00:00登录网址:xnsjy.ata-test.net.cn,填写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登陆打印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四)测试方式及流程
1.测试方式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测试方式为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将系统显示的文字内容输入计算机,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测试统一使用台式计算机,配普通键盘。考场提供文字录入输入法为:微软拼音、搜狗拼音、搜狗五笔输入法、极品五笔和万能五笔。
2.测试流程
本次考试总时长为42分钟(30分钟+2分钟+10分钟),共分三个步骤:
(1)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考试系统登录,阅读考试方案、检查键盘、鼠标等设备,限时30分钟;
(2)看打模拟练习部分,不计入成绩,限时2分钟,共1题;
(3)看打正式测试,计入成绩,限时10分钟,共1题。
(五)评分标准
实行百分制,由计算机考试软件智能化比对得出速度(速度=已录入文字的数量/10分钟),准确率(准确率=已录入文字的正确数量/已录入文字的数量),再根据评分细则得出技能测试成绩。
评分细则:看打成绩的满分为100分。
看打准确率低于80%(不含80%)的记零分。看打包括标点符号。速度60字/分钟确定为及格分,速度120字/分钟确定为满分,速度高于120字/分钟的按满分算,其他速度的得分按照比例计分。
(六)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按时前往测试地点。考生应当在测试开考前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考生在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开考后考生不允许提前离开考场。到达考试结束时间后,考生应坐在各自座位上,在工作人员监督下登记测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退场。现场放弃确认成绩的考生,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视为不合格。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考生须知》(附件2),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其余注意事项见《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知》(附件2)。
联系电话:0715-8158677,0715-8159363。
附件1: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2:咸宁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知.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