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7名(含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2名)。
一、岗位及条件
专职辅导员(详见学校人才招聘系统 http://rczp.scuec.edu.cn)。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基本要求和所报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者方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中南民族大学网站主页,点击进入“人才招聘”进行注册(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填写报名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应聘简历。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15日。
第二步:资格审核
受疫情影响,相关材料不进行现场审核,报名者在招聘系统填写简历时务必上传下列审核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以“岗位+姓名”命名,按相应岗位要求将下列审核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上传)。
审核材料包括:(1)“人才招聘系统”生成的《中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本人签字);(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3)有效身份证件;(4)学习成绩单;(5)中共党员证明;(6)担任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结束后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
2、开考比例要求。招聘计划数与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若不足1:3,则按比例减少该岗位计划数;如岗位计划数减少为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需求计划数的1:2为原则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4、考核结果按照各岗位笔试50%、面试50%的加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聘用有关事项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和政审,若存在自愿放弃、不服从分配、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不予录用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3、拟聘人员在中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进行人事档案专项核查。
4、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学校相应岗位管理。
5、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监督,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和人事档案专项核查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被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其他事宜
1、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2、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3、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中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及人事处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珍、聂扬眉
电话:027-67842183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