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沙市区城区社区工作人员中专项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社区现任主职干部:具备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主职任职满3年及以上,或现任主职不满3年,但累计社区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面向社区工作者(不包括社区现任主职干部):具备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社区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累计社区工作经历满10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考生任职及社区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报名需经各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日(星期四)8:30至17:30截止。报名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两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等资料到城区所属各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各街道党工委安排专人根据公告要求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审核合格人员报区人社局,结果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必需的公共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
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当天健康绿码和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对体温超过37.3度的严禁进入考点。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发布。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予以核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
2、体检的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面试。人员递补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若没有人员递补,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由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经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人员递补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
2、聘用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选岗,明确具体岗位。如遇拟聘用人员放弃选岗,则当场宣布空缺岗位。选岗工作结束后,对应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选岗。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沙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由沙市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专项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由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201607
监督电话:0716-8883772
附件1:沙市区2020年度城区社区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沙市区2020年度城区社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