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经鄂城区委、区政府同意,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考小学阶段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考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
4、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教师必须在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三年服务期方可异动;
5、身心健康,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招聘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岗位(22个)
招聘岗位详情见附件《2020年度湖北省各地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申报表》。
四、招聘程序
2020年度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委托第三方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订(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另行公告。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用名单在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
五、其他
1、笔试加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证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的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原始分。
2、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在鄂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指导下,由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3、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未尽事宜。公告未涉及事项参照《湖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鄂城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鄂城区人社局:027-60896220
鄂城区教育局:027-60281758
2020年度湖北省各地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申报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