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有关农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经批准,2020年石首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93名,其中新机制教师42名、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教师)95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6名。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书);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书);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和聘用等,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农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的公告规定执行。其中面试人选名单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有笔试成绩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后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所有聘用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编内聘用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公告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如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关注相关招考信息。为便于联系,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石首市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
湖北省招聘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0716-7210281(石首市教育局人事股)
0716—7182534(石首市人社局事管股)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