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其中招聘小学教师44名,招聘初中教师33名(含20个新机制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2)小学体育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体育教育或体育类专业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体育教师资格证;
(3)小学美术岗位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美术教育或美术学类专业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美术教师资格证;
(4)初中学段岗位要求:①新机制教师岗位:按全省统一要求执行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非新机制教师岗位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已取得黄梅县辖区内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的人员。
三、聘用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计划分解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分解表》)和《2020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条件表》)。
(二)2018、2019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2020届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四、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0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与2020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同步发布。
(二)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缴纳方式与2020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报名时只需要填报我县小学或初中某一学科。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计划分解表》。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分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组织部门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待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2020年黄梅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发布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查询报考申请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查询报考申请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均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报名平台进行,与2020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要求一致。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笔试暂定2020年8月8日。
笔试时间、笔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计算方法、笔试开考比例与2020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招聘笔试要求一致,笔试考务工作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黄梅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确定入围面试初步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员,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经县教育局申请,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放宽面试入围比例至1:2;少数紧缺学科(限于小学体育、美术,初中物理、化学、生物等)若因报名人数不足或缺考等因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2.面试资格审查。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相对集中时间段(3天),由县教育局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复审。重点审查入围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如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方面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因特殊情况入围面试资格人员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现场代审(受委托人带身份证及委托书)。
(1)关于报考年龄限定。因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资格条件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非新机制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时间的限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资格条件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县教育局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资格条件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县教育局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教师资格要求。各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要求详见《资格条件表》。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县教育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短信、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县教育局。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县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面试事项等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上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3.组织面试。面试工作采取按岗位分组组织的办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重在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相关要求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六、成绩权重
1.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数比例按2020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2.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倾斜政策,加分权重按2020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笔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各科成绩均并列的,由县教育局组织加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笔试。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主动放弃考察、体检以及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按“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县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社局核准后,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报黄冈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县教育局可根据需要予以递补(如出现并列,则按“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九、选岗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选岗。实行同一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与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县教育局可根据需要予以递补(如出现并列,则按“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方法”进行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具体岗位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县教育局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为新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通知下达后,由县委编委办理新聘教师入编手续,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按照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及附件《资格条件表》中所列的内容,统一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30659(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0年黄梅县农村义务教育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分解表.xlsx
2.2020年黄梅县农村义务教育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