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本院拟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 4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附件《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人事科邮箱(xyszyyrsk@163.com),标题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学历;也可到我单位人事科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我院留存复印件。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和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441694(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监督电话:0710-3447820(单位监察部门电话)
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