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英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在2019年11月委托县阳光劳务派遣公司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城市管理协管员)14名(原定招聘20名)的基础上再次招聘6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城市管理协助执法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
4、英山本地常住居民,有机动车辆驾驶证或法学专业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人员优先;
5、男性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城市管理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6、社会青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公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聘用时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个人报考信息及有关证件弄虚作假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0 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8日下午5点30分。(节假日及双休日不休息,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及方式:县阳光劳务派遣公司(金石路54号县劳动就业局院内)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3409779692(付)、13477688365(汪)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辆驾驶证或专业特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及时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所填的个人电话号码,在应聘期内不得随意变更,保持工作日内的联络畅通,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应聘者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人员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不予报名。
(二)招考方法和步骤: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阳光劳务派遣公司通知参加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体检。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工作纪律、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行等情况,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体检、考核递补。
4、公示和聘用: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查证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缺额需要递补的,从招考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对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录取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纪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五、用工性质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录用后由阳光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工作。聘用的协管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五险”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工资按1550元/月计发,节假日加班的待遇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管理办法:
1、对聘用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事管理及待遇发放,被派遣单位负责工作管理与考核。
2、派遣到各基层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好工作任务,各执法大队负责对其工作进行具体考核。
3、派遣期满,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续签派遣协议,未与被派遣单位书面续约的视同自动解约,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召回并按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公司随时召回解除派遣,被派遣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5、派遣期满不再续约或自动解除派遣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和派遣协议处理相关事项。
七、其它事项
1、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由县阳光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
3、报名咨询电话:13409779692(付)、13477688365(汪)
4、信息查询:县城管执法局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相关信息:英山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