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武政〔2015〕30号)文件精神及单位用人实际需要,武汉市财贸学校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专业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为韩语教师、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每个岗位招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周一)上午8:00至5月26日(周二)中午12:00,以邮件投递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基本信息表》(附件3),准备其他相关材料(材料名称见报名材料清单),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硕士或学士)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whcmxx2020@126.com。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超过报名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材料清单:
1.二代有效身份证电子版;
2.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相关专业的企业或教学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扫描件(如:劳动合同、工资清单等);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没有可不提供);
6.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申请人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收到报名材料24小时内将初审结果向应聘人反馈,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电子版。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7日(周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实操能力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面试环节主要分为:说课、专业技能操作、专家提问三个方面。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7天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前在江岸区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14日(周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笔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笔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通过面试合格线(70分)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弃考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笔试人员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计分。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按4:6比例并折算为百分制,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见笔试通知书。考生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五)体检、考核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免笔试,不占用笔试指标,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武汉市财贸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2.专业审核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
3.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工资清单等作为核验依据,实习经历不视作工作经历。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岁,则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六、咨询电话
武汉市财贸学校电话:027-82876663
七、监督电话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电话:027-82717795
江岸区教育局电话:027-82220577
附件列表:
1.武汉市财贸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