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人手不足、工作难度大、群众满意度不高等实际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结合建始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城管协管员20名(男性18名、女性2名),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等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1.7米以上(复退军人、有城管工作相似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女性:1.6米以上(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媒介对社会公开发布招录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建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烟墩大道207号)。
报名者根据招聘职位具体要求,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等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报名表》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截止后,核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和县域县情”(满分100分)。
(2)面试资格确认。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公示张贴在城管大队一楼)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均在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体检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5、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建始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相关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我县城管协管员核定待遇执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此方案由县城管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骜
报名咨询电话:0718-3233666
监督举报电话:0718-3239810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责任编辑:格格木)